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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郑户籍人才在郑买首套房不再审核社保个税

时间:2020-11-16点击:
5月21日,据郑州市政府消息,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出炉。


通知明确,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 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的,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情况,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现对《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3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暂行)》)是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要求,制定的落实人才购房政策的配套文件,是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具体措施,是保障我市青年人才“住有所居”的基础,也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的探索。自2018年1月1日《实施办法 (暂行)》实施以来,为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郑工作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办法》是为更好落实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郑工作创业,缩减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办理时间,根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实施办法(暂行)》的修订。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购房认定时间调整为2017年1月1日(含)以后;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双方都可以按照各自应享受的补贴标准领取购房补贴;用于申请购房补贴和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配偶等。


在优化办理流程方面规定了新的资金拨付形式,采用年初预拨付+年底清算的形式,由市住房保障局一次性提出全年补贴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预拨付全年补贴资金,各受理单位依据《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市住房保障局每月向市财政局提供上月补贴发放情况,年终统一进行清算。


同时,减少申请购房补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数量,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状况、学历学位证书、购房合同、完税情况、领取生活补贴情况等无需申请人提供,由各受理单位通过系统联网查询(其中婚姻登记机关不在郑州市的,需由申请人提供结婚证),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填写《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即可办理。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解读人:谭祎添

联系方式:67889703

2020年5月13日


附件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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